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蔡川梅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胜利召开。学校要求全校教师积极采取个人自学形式、进一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的学习,让我受益匪浅。全会高度评价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这就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全会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全会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作为一名教师,我们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践行“开放自信,乐于奉献;攻坚克难,勇于争先。人一之,我十之,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贵州教育精神。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履行教师神圣职责。修身立德为人师表;追求真理,崇尚科学;敬业爱生,教书育人;淡泊名利,严谨治学;传承文明,勇于创新;终身学习,不断进步。为全体学生美好未来,奉献全部智慧和力量!总之,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要把学习和把握教育中法律的尺度,为人师表,依法执教,联系实际、艰苦奋斗、与时俱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认真抓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学法、懂法、守法;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和师德修养,以良好的师德师风形象和求真务实、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扎实抓好教育教学工作,以饱满的热情将学习精神落实到每一节课、每一次教研活动和每一次主题教育活动中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于地方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