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龙院字〔2018〕114号南阳卧龙医院床边检验(POCT)管理规定院属各科室:床边检验(point-of-caretesting,POCT)是利用便携式装备直接在最贴近病人的地点完成标本采集、检测和结果报告等整个流程的检验
POCT具有检验周转时间短和方便实用的优点,但由于是分散检测,若操作不规范和质量控制把握不好,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将大受影响
目前我院POCT设备有便携式血糖检测仪、血气分析仪等
为加强我院相应设备的管理与规范化操作,根据《执业医师法》、《GBT29790-2013即时检测质量和能力的要求》、《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自发布即日起实施
一、组织领导:1、POCT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和组建(1)医院成立POCT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质量管理工作由检验科具体执行
(2)POCT委员会人员名单主任:杨秀江副院长副主任医师副主任:李文才副院长委员:杨秀江副院长副主任医师李文才副院长柴红质控科主任护师张新龙医务科科长赵丰娟护理部主任主管护师崔磊院感办主任主管护师宋治国主治医师龙远照主治医师赵靖主管护师胡晓慧检验师黄冉检验师张丽平主管检验师张跃飞设备科科长二、加强管理,明确职责POCT委员会由医院领导、各相关部门(医务科、质控科、护理部、检验科、内科、手术室、急诊科等开展POCT的临床科室)代表组成,院领导为委员会主任,检验科代表应在POCT技术培训和日常质量管理方面起骨干作用
委员会职责:1、负责受理本单位开展POCT的申请,按照下列原则审批:⑴符合国家和本地区的有关法规、政策、标准和伦理;⑵符合循证医学原则;⑶应用层次和范围与本单位临床实验室不相互重叠
2、对开展的POCT进行统一编号管理并做好详细登记
3、负责定期培训和考核POCT操作人员,保证其具有做好相应POCT检测工作的专业能力
4、监督各部门建立相应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