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教育部师范教育司教育部考试中心二〇一二年五月1/5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一、测试性质面试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
笔试合格者,参加面试
二、测试目标面试主要考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的新教师基本素养、职业发展潜质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主要包括:
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和思维品质
仪表仪态得体,有一定的表达、交流、沟通能力
能够恰当地运用教学方法、手段,教学环节规范,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
三、测试内容与要求(一)职业认知
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从教愿望,对教师职业有正确的认知,能清楚了解教师工作的基本内容和职责
关爱学生,具备从事教师职业应有的责任心
(二)心理素质
乐观开朗,积极上进,有自信心
具有一定的情绪调控能力,不偏激,不固执
能够冷静地处理问题,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
(三)仪表仪态
行为举止自然大方,有亲和力
衣饰得体,符合教师的职业特点
(四)言语表达
教学语言规范,口齿清楚,语速适宜
表达准确、简洁、流畅,语言具有感染力
善于倾听,并能做出恰当的回应
(五)思维品质
思维严密,条理清晰,逻辑性强
能正确地理解和分析问题,抓住要点,并作出及时反应
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在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上有独到之处
(六)教学设计
能够根据课程标准处理教学材料,确定教学目标,突出重点和难点
能够基于小学生的知识基础和生活经验合理设计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设计有效,能引导学生通过自主参与、合作探究的方式达成学习2/5目标
(七)教学实施
教学结构合理,条理清晰,能较好地控制教学节奏
知识讲授准确,能基本完成教学任务
能根据学生认知特点和学科教学规律,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
能根据教学需要运用教具、学具和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
板书工整规范、布局合理
(八)教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