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县水运企业2017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一、水上交通安全管理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安排部署好本单位年度、季度和日常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特别做好春运、春节、汛期、五一、安全生产月、中秋、国庆、枯水期等节假日、民间重大节日以及季节性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段、风险水域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船舶安全检查率达100%
3、认真履行职责,实行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全面落实水上交通安全行业管理责任,本单位内发生违反内河交通安全管理行为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实行水上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4、建立健全落实岗位责任制,实行岗位责任公示制
做到人员岗位清、责任明、制度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安全管理责任和管理措施落到实处,与船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承诺书达100%
6、负责本单位船舶安全管理工作,船舶适航、船员适证,坚决杜绝船舶无证航行、船员无证(或过期)上岗行为
保证适航船舶、船员持证率达100%
建立船舶出航登记制度,对出航船舶、时间、线路、驾驶员、船员、轮机(机工)、载客人数等要进行登记
7、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水运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8、严格船员管理,完善船员管理机制,贯彻落实《船员违法记分办法》,积极协助县海事处开展船员培训工作
建立健全船员法制、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学习培训制度
9、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州、县有关专项整治的安排部署,制定相关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开展专项整治
10、开展水上应救援急演练,年内至少开展2次
111、积极协助、配合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12、明确安全信息员,按时向县海事处上报相关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