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示范学校建设材料宁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为构建师资队伍建设体系,打造一支以专业带头人为核心,以骨干教师为主体,专兼结合、结构合理、团结协作的专业教学团队,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在专业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促进学校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的提高,适应中职教育发展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的对象和条件(一)选拔对象所有在教学一线,实践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无教学事故,并符合选拔条件的专业教师均可申报
(二)选拔条件申请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热爱学校,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意识和奉献精神,为人师表,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团结协作意识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在教师和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近三年曾获校级以上优秀教师荣誉
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1、专业带头人选拔条件(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高级讲师及以上职称,技师及以上技能水平,教龄在5年以上,身体健康
(3)创新能力强,实践技能过硬,符合双师型教师条件,近三年指导学生技能竞赛获市级一等奖以上;或获教师组技能竞赛市级二等奖以上
(4)近三年公开发表过有一定水平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独立或第一作者)以上;或参编过有价值的著作、教材
(5)独立系统讲授专业主干课程至少两门,教学效果优良,每学期课堂教学工作量平均不低于8节/周,能承担满工作量的教学任务
(6)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带领本专业教学团队做好教研、教改及专业建设工作的能力,在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模式改革方面勇于探索,积极实践,不断创新,成绩突出
(7)主持过本专业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的编写或主要教材的编写工作
(8)参加过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培训
(9)工作成绩突出者,单项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
2、骨干教师选拔条件(1)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