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作业指导书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隐患分级和分类、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隐患排查的效果、持续改进等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和实施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版)GB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DB37/T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DB37/T3010—2017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3术语和定义DB37/T2883-201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基本要求4
1健全机构公司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公司内部各单位(部门/车间/班组/岗位)为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负责人,对本层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质量和进度负责;各职能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本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完善制度公司应在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隐患自查、自改、自报、考核的管理机制,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目标1责任考核机制和配套奖惩制度,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形成激励先进、约束落后的鲜明导向,确保治理措施的落实
考核情况应向所负责区域内公开公示,接受员工监督
3组织培训公司应制定隐患排查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