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悦超市商品自采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下属各超市商品的自采操作,发挥自采商品优势,营采合一特制定本办法
一、自采人员的设置由总经办运营总监、副总、各门店店长、部门主管专职负责各类商品自采工作
二、商品采购及业务管理原则1、统一计划、统一采购、统一定价;2、货进源头、降低成本、降低费用;3、质优价廉、增大收益、资信可靠;4、精选畅销、量贩经营、特色营销
三、自采商品的经营方式自采商品采取以下三种经营方式购进
1、超市采购到商品批发地直接购进;2、门店委托指定供应商购进,凡现有供应商能够按我方要求供应拟自采品种的,则应选择该供应商供货;3、超市与产地或批发商签订直供合同,门店直接向产地或批发商订货
四、自采商品流程1、超市根据所要自采商品的季度性、节假日、保质期来制定每次外出自采商品的品类与时间计划安排表,报总经理审批后下发至各门店店长
蔬果类商品可以由门店在当地购进
2、门店店长与各部门主管协商后按外出自采时间要求制定本店需自采商品的需求计划,列出《自采商品计划表》(详见附表)传超市副总审核;安排员工针对自采商品在本区域进行市调,并将市调结果报超市综合部
(各门店可将畅销缺货、本地供应商不供货、暂时缺货时间大于15天、本地供应商的供价偏高、本区域竞争店有而我店无的新品均可列入自采计划之内)3、超市综合部副总审核通过后,汇总各门店的需求报公司总经理、财务部副总作自采资金安排
4、超市综合部副总按事前的时间安排组织相关店长、采购经理外出自采商品
5、自采过程中应按门店的需求计划与销售能力进行合理采购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商品,如要临时增加特殊商品、促销商品、质优价廉新品可经自采人员合议后与门店电话沟通后予以采购
6、自采商品运送到公司后由自采人员按各门店需求计划与门店自采商品分配标准(和平中心、兴隆、桃林比例为4:3:2)进行分货
6、自采商品到达门店时由门店组织收货人(文员)与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