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连云港大吉塑业有限公司存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存货的内部控制和管理,防范存货业务中的差错和舞弊,保护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各类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生产辅料等
第三条公司各级领导对本公司存货业务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在建立并实施存货内部控制制度中,应当强化对以下环节的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一)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二)存货请购依据应当充分适当,请购事项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三)存货采购、验收、领用、盘点、处置的控制流程应当清晰,对存货预算、供应商的选择、存货验收、存货保管及重要存货的接触条件、内部调剂、盘点和处置的原则及程序应当有明确的规定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存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存货业务的各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采购部、仓储部、生产部、销售部负责对在库物资的采购、保管、搬运防护、交接、销售、处置等管理工作
部分半成品库房在车间的,由各车间负责保管及收发
公司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存货的全过程业务
第五条公司应当配备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的合格人员办理存货业务
建立存货业务的授权批准制度,负责存货采购的部门应明确授权批准的方式、程序和相关控制措施,采购人员应按照生产计划按时编制公司物资采购计划,年度物资采购计划要由部门领导及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并经相关部门会签后总经理审批
季度和月度采购计划原则上根据年度生产计划安排,由部门领导审批后执行
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办理存货业务
第六条审批人应当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