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产生: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8日通过
施行:自2004年5月1日起
重要性:道路交通安全关乎每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要求:不仅做到自己做到交通法律规则,而且要积极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知识
促进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守法意识的增强
二、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立法目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
基本原则:(一)、依法管理
无论是主管部门履行职责,还是道路交通管理行为及有关纠纷的处理,都应当依法进行以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二)、以人为本,与民方便
该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
遇行人经过人行横道,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与行人横过马路应当避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伤员;交通警察赶赴事故现场后,应当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医疗机构应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道路通行规则•“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按信号灯、标志、标线或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没有这些辅助时,应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过的车辆先行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最高时速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遵守规定并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均应在规定地点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来看一组数据•中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连续十余年居世界第一•中国汽车保有量占世界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