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管理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经管理法规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5.合理核算公司收入和成本,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6.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会计主管、会计、出纳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二、会计师工作台岗位职责第五条会计主管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2.组织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2.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状况、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3.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4.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帐,不认白条抵充现金
3.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