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学工会组织机构及职责初级中学工会组织机构主席、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财务委员、女工委员初级中学会工作制度1、工会每两个月至少要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各工作小组会议,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下属基层工会主席会议,学习《工会法》和上级工会有关文件,研究安排工会各项活动
2、工会每年要召开一次区域职代会,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上年度的工作,安排新年度工作,同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收集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3、工会各工作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活动
4、定期向上级工会和局党委汇报工作,认真落实同级党委对工会工作的要求
向上级工会报告工作,要做到日常工作定期报,重点工作随时报,重要信息及时报,阶段性工作按时报,圆满完成县工会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各种临时性工作任务
初级中学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1、在上级工会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能,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做好工会各项工作
2、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技术素质
3、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员工,围绕局党委的中心工作,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4、承担职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行使职代会职权,加强民主管理,组织职工参政议政,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协同有关部门搞好职工的生活福利工作,积极为职工排忧解难,开展文化娱乐活动,活跃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6、做好会员发展、会员管理及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和劳动模范的推荐工作
7、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8、认真完成县工会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初级中学工会主席职责1、在党委和上级工会指导下,主持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定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及时向党委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