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休假制度摘要:本文介绍了对机关公务员年休假制度执行情况的调查与思考,以及什么是公务员年休假规定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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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年休假规定】对机关公务员年休假制度执行情况的调查与思考实行带薪休假制度,不仅是对劳动者休息权的充分尊重,更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发出《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规定“确定职工休假天数时,要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得超过2周
”10多年来,我市各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年休假制度中,不时反映出意见和要求,特别是2001年,取消了原先对未休(完)假给予经济补偿的规定,机关工作人员的反映更大
为此,市直机关工会就年休假实行情况进行了调查
这次调查的时间范围为2001--2002年,抽出具有代表性的31个单位发放调查问卷2000份,实际回收1529份
主要从四方面内容展开:一是年休假执行的总体情况;二是未休(完)假的原因及看法;三是对休假问题的认识和态度;四是对未休(完)假的补偿及如何合理安排年休假等
从对机关公务员实行年休假制度的情况进行问卷调查的结果表明,公务员年休假制度的实行的确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不断地加以改进和完善
一、休假实行情况及特点分析调查发现,各单位在执行年休假制度中存在着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具体表现在:实行不普遍,制度无刚性,安排无计划,形式较单一,执行随意性,效果不明显等
(一)年休假的实行缺乏普遍性
调查结果表明,年休假真正按规定享受人数仅为13
5%,未休完年休假的人数为34
6%,两年内未享受过年休假的占51
这一组数字说明,年休假对大多数机关干部来说已成为一种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如何维护机关干部的休假权益是摆在各级机关工会面前的一项艰巨工作
(二)年休假的实行与年龄、职务成反比
按一般常理和现代社会工作规律特点来说,年休假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