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意识形态》《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继《神圣家族》之后合写的第二部著作,写于1845年秋至1846年5月左右
关于撰写这部著作的动因以及著作在当时未能出版的缘故,马克思自己在1859年发表的《序言》中作过这样的概括:“当1845年春他也住在布鲁塞尔时,我们决定共同阐明我们的见解与德国哲学的意识形态的见解的对立,实际上是把我们从前的哲学信仰清算一下
这个心愿是以批判黑格尔以后的哲学的形式来实现的
两厚册八开本的原稿早已送到威斯特伐利亚的出版所,后来我才接到通知说,由于情况改变,不能付印
既然我们已经达到了我们的主要目的---自己弄清楚问题,我们就情愿让原稿留给老鼠的牙齿去批判了
”从马克思的回顾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当时已经形成自己的新世界观,即已有“我们的见解”,但还未对之作出全面的阐发,因此,在这部著作中,对论敌的批判被用作作者阐述自己见解的方式
此外,更为重要的是,著作的的主题是要“阐明我们的见解与德国哲学的意识形态的见解的对立”,这就是说,作者认为,他们的新见解与整个德国思想传统之间有一个明确的划界
由此可见,这部著作有其独特的价值:新思想是在同旧思想的批判关系中确立的,阐明这种批判关系本身,无论对于新思想的创立者来说,还是对于新思想的学习者来说,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令人遗憾的是,此书当时未能出版(除其中的第2卷第4章在1847年发表在一份杂志上以外),以致这部对于世人正确理解了历史唯物主义来说最为重要的文献,要迟至20世纪30年代(1932)年才以手稿的形式全部面世
此书就其作品形式来说是未完成的,其中的第1卷第1章(即《费尔巴哈》章)是一份未写完的手稿
此外,全书甚至没有一个总标题,现在的书名(《德意志意识形态
对费尔巴哈、布
鲍威尔和施蒂纳所代表的现代德国哲学以及各式各样先知所代表的德国社会主义的批判》)是马克思后来在一篇声明中对这部著作所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