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中常见失误及对策发现很多公司存在一些共性的会计核算不规范、潜在税务风险较大的问题,在此进行分析列示,希望引起大家关注
一、企业所得税1、公司出资购买房屋、汽车等,权利人为股东或个人,而不是付出资金的单位,但有些单位仍照提折旧,依税法,该固定资产折旧不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某些外资企业仍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职工福利费列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依税法规定,外资企业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计提职工福利费
3、未成立工会组织的、未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单据的,仍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工会经费,该项计提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4、不按照税法规定的年限和净残值率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又未做纳税调整,有的公司存在跨纳税年度补提折旧(根据相关税法的规定以前年度应计而计的成本费用不得补计)
5、生产性企业在计算生产成本时,记账凭证后未附料、工、费耗用清单,无计算依据,给人以胡拼乱凑做假账之嫌
6、开办费在开业的当年全额计入当期管理费用而未做相应的纳税调增,以后年度也未做纳税调减,依税法应从开业的次月起分五年平均摊销
7、未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没有依据的随意计提期间费用,或在年末预提无合理依据的费用
8、员工以发票定额报销,或采用过期票、连号票或税法限额(如餐票等)报销的发票
造成这些费用不能税前列支的可能
9、装修费未按照规定年限进行摊销,而是一次性计入损益,亦未做相应纳税调整
二、增值税1、增值税的核算不规范,未按规定进行相关明细核算,造成增值税核算混乱,给税务检查时核实应纳税款带来麻烦
2、运用“发出商品”科目核算发出的存货,引起缴纳增值税时间上的混乱,按照增值税条例规定,如采取直接销售收款方式,商品(产品)发出后,即负有纳税义务(不论是否开具发票)
3、行政部门领用原材料、非正常损耗原材料,原材料所负担的进项税额并没有做转出处理
4、销售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