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供销合作社资产授权经营管理工作方案与供销总社“学习准则条例、严守纪律规矩”工作计划汇编供销合作社资产授权经营管理工作方案一、授权经营管理的目的及方式(一)授权经营管理的目的
考虑到我社属于市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不宜对本级社有资产直接经营与管理
为优化社有资产配置,由我社理事会对本级社有资产进行授权经营管理,建立健全市供销合作社本级社有资产管理和保护制度,落实保值增值责任,实现社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和高效运营,增强供销合作社为“三农”服务能力
(二)授权经营方式
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府办〔XX〕143号)以及《市供销合作社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由市社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议讨论,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市社本级社有资产进行授权经营管理
二、授权经营的主体、内容(一)授权经营管理主体为市供销合作社全资企业:供销合作经济进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经营主体)
(二)授权经营管理资产的内容:(详见附表)三、授权经营的目标及使用管理(一)授权经营管理社有资产的收益目标
1.经营性资产运营主体每年度上缴目标为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但不少于净资产的15%
2.非经营性资产按《三财〔XX〕146号》文件精神,参照《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三府办〔XX〕318号)规定办理
第1页共5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经营效益的收缴和使用管理
1.每年度末,市社委派相关部门对运营主体进行内部审计,公平公正地评价企业的经营成果,并向理事会、监事会提交详实的内审报告,确保市社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资产收益的上缴和使用管理
根据全国供销总社《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九条“社有资产收益归本级供销合作社集体所有”等规定,相关的资产收益上缴到市供销合作社指定的专户中,实行专户管理
使用时根据三财〔XX〕146号文件第五条:“本级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