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健康扶贫工作要点与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思路汇编健康扶贫工作要点一、完善贫困人口就医综合保障,让贫困人口"看得起病"(一)落实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扶贫政策
全面落实财政资助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政策
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下降50%,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年度累计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医药费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按不低于55%的比例支付
(基层卫生股配合医保部门落实)(二)切实保障门诊特别慢性病待遇水平
将地中海贫血、结核病、癫痫、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等我市常见地方病纳入门诊特别慢性病,确保门诊特别慢性病种类达到36种,其中Ⅰ类8种,Ⅱ类28种
门诊特别慢性病报销比例提高到住院水平,即: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
Ⅰ类、Ⅱ类门诊特别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10万元和5000元
协调医保部门,进一步简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特别慢性病认定、就诊、报销程序,积极实行措施解决慢病患者就医、报销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所有贫困慢病患者能够就近看病,按规定获得报销
(基层卫生股配合医保部门落实)(三)提高补充保险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
对贫困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补偿后的剩余费用,由补充保险分别按目录内90%、目录外75%的比例进行补偿,使贫困患者住院最终实际报销补偿比达到90%以上
(基层卫生股配合扶贫部门落实)第1页共10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四)加快平台建设全面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
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在定点医院建立“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平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贫困人口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四道保障线"统一通过平台与医疗机构结算,贫困患者只需支付自负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