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村、乡直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要求,按照上级同意部署,决定于XX年7月至8月在全乡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以乡村小瓦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以下简称“四小”场所)为重点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具体方案如下:一、全面排查“四小”场所,严厉打击非法用工和违法犯罪行为排查内容:⑴依法领取证照的情况,包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资源许可、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等
⑵劳动用工的基本情况,包括合同人员的数量、来源、招用渠道等
⑶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生产安全、职业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
⑷违法犯罪情况,包括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此项内容要重点查实、依法处理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乡政府对“四小”场所非法用工及违法使用童工等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并由劳动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将无合法证照的“四小”场所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取缔;对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工伤保险等到社会保险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予以处理
公安部门要对违法扣留各种身份证件,或者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到手段强迫农民和未成年工劳动,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农民工,拐骗农民工,拖欠工资涉嫌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
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无证采矿行为,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法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取谛关闭
卫生部门要检查并查处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健康监护有关规定的行为,会同劳动保障部门坚决惩处非法雇用未成年工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行为;工会要加强乡镇、村、企业的基层组织建设,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