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情况自查报告县编办:根据《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东编办〔XX〕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安排并组织人员按照监督检查的相关内容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基本情况:我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62名,机构编制工作有专人负责管理
人员信息变动后专门负责本工作的工作人员人能够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
一、领导重视
在自查工作中,为进一步落实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我镇高度重视,由桃林镇党委书记薛剑亲自挂帅,以组织委员张道举为组长,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与
抽调专人对全镇的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了检查
二、严格“三定”,规范机构设置
我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严格依照“三定”规定认真贯彻执行,经过自查无违规擅自设立机构,不存在提高机构规格,变更机构名称、性质、职责、权限等情况
机构设置情况
我镇党委政府内设9个办公室:党委办、信访办、司法所、妇联、团委、工业办、统计办、民政办、新农办
下属事业单位6个:文化服务中心、财政所、建设服务管理所、计划生育服务站、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农村经济服务站
人员编制情况
我镇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62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42人
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8人,其中:正科级2人,副科级6人
XX年招录(招聘)3人,其中:公务员2人,事业编1人
接收退伍军人1人
没有违反规定超编进人问题
三、事业单位运行规范
我镇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编办相关文件精神的定编数和有关要求推行实名制管理,定编到人并按规定张榜公示
编制及人员管理过程中能够及时根据组织、人事相关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人员变动相关手续
经查各单位不存在有编制无人员情况
四、人员编制管理规范
(一)加强考核工作
通过对德、能、勤、绩、廉的全面考核,实事求是地掌握全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为准确选人用人和奖励惩处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