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公文、材料用字及格式的规范要求一、文字材料中序号、标点的正确使用1.“第一,”“第二,”“首先,”“其次,”等后面应该用逗号为规范(“第一、”“第二、”“首先、”“其次、”等后面用顿号不规范)
2.“一、”“二、”“三、”等后面应该用顿号为规范(“一,”“二,”“三,”等后面用逗号不规范)
3.“1.”“2.”“3.”或“A.”“B.”“C.”等后面应该使用齐线墨点(实心小圆点)为规范(“l、”“2、”“3、”和“A、”“B、”“C、”等后面用顿号不规范)
4.并列的引语、并列的书名号、并列的括号,中间使用顿号符合《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
但作为一种技术处理,也可以不点顿号
因为引号、书名号和括号在视觉上有分隔作用,可以避免“满纸黑瓜子(顿号)”
示例:⑴在这个句子里,“伟大”“光荣”“正确”都是形容词
⑵中国古典四大名著是《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红楼梦》
⑶总复习题中(5)(6)(7)三道题都是一元二次方程
5.序号如加括号,如(1)(2)(3)等不再加标点符号
位置禁则:1⑴逗号、句号、问号、叹号、顿号、分号、冒号、省略号、连接号和间隔号均不要出现在每行之首
⑵引号、括号和书名号的前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末,后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首
⑶省略号不能独据一行
二、年份中“零”的正确使用年份如用中文形式表示,如“二○一三年一月”,则中间的“○”不能写成阿拉伯数字的长“0”或英语全角字符“O”,而应该用圆“○”(一般在电脑“插入”栏里“特殊符号”或“几何图形符”中选择);年份如用阿拉伯数字形式表示,则中间应该用长“0”表示,如:“2013年10月”
三、公文文号的正确使用印发公文时,年份外的符号应该用六角形符号“﹝﹞”(一般在电脑“插入”栏里“特殊符号”中选择),而不应该用小括号“()”或中括号“[]”
如:***教语〔2013〕5号(规范)***教语(20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