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报警系统维护合同书合同编号:甲方:乙方:为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消防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消防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不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
为此需要对消防工程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现甲方将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委托给乙方承担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本合同如下:第一条:工程项目()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喷淋系统、消火栓及消防水泵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广播、消防对讲系统、防火卷帘门、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第二条维护服务工程范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烟感、温感、手报、消火栓按钮、输入模块、控制模块、消防报警及联动控制主机、楼层显示盘及线路
彩色显示系统、主机软件受总线控制模块控制的楼层电源切换、风扇、风阀,受多线控制部分的消防泵、喷淋泵、正压风机、排烟风机及线路
防排烟系统第三条:保养工作计划
试验探测器的功能
试验就地手动探测器按钮的功能
试验防火卷帘控制器的功能
检查系统控制线、线管是否良好
试验系统与联动控制显示器的相应功能
第四条工程维护服务合同期限、金额及付款方式:
该维护工程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到—年—月—日
工程维护服务金额为:元大写:元整()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日内付合同金额的,剩余在合同终止前一次付清
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等数额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式发票
第五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工作按时支付相关费用
乙方责任每月按计划抽样测试部分设备(抽查率达到以上)一年内所有设备全部测试一遍,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每季度(视消防工程大小)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协助或完全负责同消防部门的业务,确保不因消防问题而耽误其它工作的正常进行
公司承诺一般问题在接到甲方电话后小时内到现场解决,严重或紧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