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工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三级安全管理制度第二章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三章各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四章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第五章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第六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第七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第八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九章值班带班管理制度第十章现场人员安全生产纪律管理规定第十一章工程报监、评估制度第十二章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制度第十三章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制度第十四章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十五章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十六章安全资料管理制度第十七章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第十八章门卫管理制度第十九章宿舍管理制度第二十章卫生管理制度第二十一章消防管理制度第二十二章分包队伍安全管理制度第二十三章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第二十四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二十五章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与使用管理制度第二十六章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第二十七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度第二十八章临时设施管理制度第二十九章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第三十章施工机具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第三十一章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制度第三十二章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处理制度第三十三章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制度第三十四章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第一章三级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集团安全生产实施三级管理;即总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三级
第二条总公司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由集团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相关负责人、部室负责人、工会主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会代表以及从业人员代表组成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人
第三条分公司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会代表以及从业人员代表组成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人
第四条项目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组成
安全员的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