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宗目录序号材料名称份数页码范围备注1行政处罚决定书112立案审批表123询问笔录13~44勘验笔录155粘贴专页(磅单)166违法行为调查报告177违法行为通知书188陈述申辩书199粘贴专页(处罚票据)11010文书送达回证211~1211行政处罚结案报告11312驾驶人员证件复印件11413执法人员证件复印件11514交通行政执法评分表11615交通行政执法评查报告11716备考表118本卷宗共有19页。。11行政处罚决定书鄂武路罚(2017)治015号当事人公民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职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违法事实及证据:2017年3月6日16时14分,武穴市金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驾驶鄂二轴货车装运沙石行驶至武穴市盘塘治超检测站,经该站执法人员检测,车货总重22.10吨,超限4.10吨,属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运输,前述事实由《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及车辆检测单予以佐证,对违法事实予以承认。以上事实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贰仟元的行政处罚。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湖北武穴农村商业银行益兴支行,账号为:82010000000033690,到期不缴的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武穴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交通行政执行机关(印章)2017年3月6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根,一份交当事人或其代理人。)。。22立案审批表鄂武路罚案(2017)治015号案件来源执法检查发现受案时间2017年3月6日案由当事人基本情况公民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案件基本情况立案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受案机构意见签名:时间:2017年3月6日负责人审批意见签名:时间:2017年3月6日备注此项无内容。。33询问笔录时间:2017年3月6日16时15分至16时25分第一次询问地点:武穴市盘塘治超站询问人:记录人:被询问人:与案件关系:性别:男年龄:48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职务:_联系地址:我们是的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执法证件号码分别是请你确认。现依法向你询问,请如实回答所问问题,执法人员与你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你可以申请回避。答:精楚,不申请回避。问:请介绍你的基本情况?答:问:请问你所驾车辆的简况?答:问:我们在盘塘治超检测站对你所驾车辆进行检测,该车车货总重22.1吨。超限4.1吨,你知道吗?答:看到你们检测知道了。问:你车上装运的什么货物?答:车上装的是沙石。被询问人签名及时间:询问人签名及时间:4。。4询问笔录问:你从什么地方运到哪里去?答:从梅府运往田镇。问:你车辆超限运输有没有办理公路部们超限运输许可证?答:没有办理。问:为了你的行车安全和公路安全畅通,对你超限部分实行卸载,你有何异议?答:没有异议。问:你还有没有补充的?答:没有补充的。问:请把以上笔录看一下,若无误请签字。答:好的。被询问人签名及时间:询问人签名及时间:备注:5。。5勘验(检查)笔录案由:武穴市金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涉嫌在公路上超限运输行驶案勘验(检查)时间2017年03月06日16时14分至03月06日16时55分勘验(检查)场所:盘塘治超站天气情况:晴勘验(检查)人:单位及职务:副站长执法证号:勘验(检查)人单位及职务:路政员执法证号:当事人(当事人代理人)姓名:性别:男年龄:48身份证号:单位及职务:住址:联系电话:被邀请人:单位及职务:记录人:单位及职务:勘验(检查)情况及结果:2017年3月6日,经检测:车货总重量为22.1吨,超重4.1吨。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签名:勘验(检查)人签名:被邀请人签名:记录人签名:备注。。66粘贴专页(车辆检测磅单)。。77违法行为调查报告案号:鄂武路调字第015号案由武穴市金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涉嫌在公路上擅自超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