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小区系统工程合同甲方:地址:电话:乙方:地址:电话:甲方将甲方独立开发的位于智能化系统工程(包括采购、施工、安装、维修)交由乙方完成,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工程内容小区的全部智能化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智能化工程”),具体包括下列内容:1.1智能系统管道预埋;1.2小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1
3可视对讲系统(带IC卡门禁、带安防);1.4住户室内安防系统;1
5小区周边防范系统;1
6公共广播及背景音乐系统;1
7停车场安防系统
第二条工程款(造价)2
1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公式计算工程总造价:工程总造价=每户的平均造价X小区总户数
2由于选用不同品牌、品种的设备导致造价不同,故乙方向甲方提交设计方案时,须提交两种以上不同品牌、品种的设备供甲方选择,以确定造价
但无论如何,甲、乙双方同意每户的平均造价不低于人民币元(¥元以下货币计算单位均为人民币),不高于元CY元);2
3上述工程总造价的计算公式中“每户的平均造价”、“小区总户数”均指小区住宅户数,不包括商铺;2
4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根据建设进度,及时将小区的设计图纸、小区住宅总户数、智能化工程要求的资料提交给乙方
乙方收到资料后15日内向甲方提交设计方案、施工条件、费用明细
双方尽快确定选用设备的品牌、规格、工程总造价、验收标准、设计方案、施工条件等具体的施工内容,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附件;2
5施工过程中,因工程个别项目需要调整而引起工程量之增减,双方确认后,在工程总造价中作相应调整,但该调整不得违反本条2
第三条工程造价包含的费用甲方为乙方支付的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工程造价”中已包含下列费用:乙方为智能化工程购买的全部设备款、材料款、人工费用、乙方应支付的税金
第四条工程款的支付4
1乙方进场施工后,乙方完成小区管道线路工程后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双方确定的工程总造价的%;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