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供水统计年鉴统计指标解释分表一供水与售水1、生产能力:(1)能力(万立方米/日):一般指设计的供水设施综合生产能力。当供水设施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按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实际测定计算的综合生产能力。计算时,以四个环节中最薄弱的环节为主确定能力(不包括供水高峰阶段,超负荷增加的生产能力)。各个环节的能力计算方法是:取水能力:地表水水厂应按取水口、进水管及进水泵房机泵的能力确定(包括补压井能力),一般以机泵能力为主计算。计算公式:日生产能力二各台机泵铭牌能力或测定的机泵能力x(1-各台机泵同时开动后的损失因素)x24小时有的水厂,如进水管的能力小于机泵能力,且以后各环节的能力又是按进水管的能力配套的。则可按进水管每小时输水能力X24小时计算求得。地下水水厂应按水源井和抽水机泵的能力确定。如机泵能力与水源能力不一致的,以两者中最小的能力计算。计算公式:日生产能力=各台机泵铭牌或测定的机泵能力(或水源井枯水期最大出水量)x(1—各水源井同时抽水后的损失因素)x24小时注:以进水泵房机泵的能力确定取水能力时,应不计算备用机泵的能力。(2)水厂(座):指具有一定的生产设备,能完成制水整个生产过程,水质符合一般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要求,并可作为公司(厂)内部一级核算的生产单位。2、供水量(万立方米)(1)供水总量:指报告期供水企业(单位)供出的全部水量。包括有效供水量和漏损水量。有效供水量指水厂将水供出厂外后,各类用户实际使用到的水量。包括售水量和免费供水量。售水量指收费供应的水量。免费供水量指无偿供应的水量。(2)最高日供水量:指报告期供水企业(单位)最高一天的供水量。3、售水量(万立方米)(1)售水量指收费供应的水量。计算公式:售水量二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特种行业用水+其他用水其他用水是指除上述5项用水以外的用水(不含免费供水量。)4、免费供水量(万立方米)免费供水量指无偿供应的水量。5、产销差率指产销差水量与供水总量的比率。计算公式:供水总量-售水量产销差率二x100%供水总量6、用水普及率(1)用水普及率(%):指报告期末市(县)城区内用水人口与城区总人口的比率。计算公式:城区用水人口(含暂住人口)用水普及率二x100%城区常住人口+城区暂住人口(2)城区用水人口(万人):指由市(县、镇)城市供水设施供给居民家庭用水的人口,包括农业用水人口、非农业用水人口和部队用水人口(含暂住人口)(3)城区人口(万人):指市(县)城区范围的常住人口数。按公安部门的户籍统计为准填报。(4)暂住人口:指离开常住户口地的市区或乡、镇,到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一般按公安部门的暂住人口统计。(5)城区人口总数(万人):指市(县)城区范围的城区人口数与暂住人口数之和(万人)7、人均日用水量(升/人•日)(1)人均日综合用水量:指总售水量和城市用水人口之间的比例关系。售水量人均日综合用水量二三报告期(年度)日历日数xIOOO升城市用水人口(2)人均日生活用水量指每一用水人口平均每天的生活用水量。计算公式:居民家庭公共服务用水量+用水量人均日生活用水量二一报告期(年度)日历日数X1000升用水人口公共服务用水量: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特种行业用水8、在建水厂指正在建设的城市公共净水厂。分表二供水管道9、管道长度(公里)指供水设施的取水管道和管径等于或者大于DN75的供水管道长度之和。管道长度合计二取水管道长度+供水管道长度取水管道长度指水源地至地表水水厂净化设施(或地下水水厂清水池)之间所有管道的长度,包括水源井之间的井群联络管道长度。供水管道长度指从送水泵至用户水表之间所有管道的长度。不包括新安装尚未使用的管道。在同一条街道埋设两条或两条以上管道时,应按各条管道长度的合计计算。10、漏损总量(万立方米)漏损水量指在供水过程中由于管道及附属设施破损而造成的漏水量、失窃水量以及水表失灵少计算的水量。管道及附属设施漏水量指供水管道、闸井、表井、消火栓及中间加压设施(水池、水库、水塔)等各种管道及附属供水设施的明漏、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