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管理制度(一)销售管理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企业的项目销售工作,提高管理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突现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涉及楼盘销控、认购管理、销售例会等内容
售楼中心均应按此制度执行
第二章销售策略、计划的制定第3条拟开发项目之初,策划营销部应派员参与项目的立项过程,掌握项目定位、产品规划、成本等内容,做好营销策划工作准备
第4条根据项目开发进度,营销部应及时进行全程营销策划,包括项目调研、制度销售策略、宣传推广策略等
第5条营销部应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实施营销推广计划,做好开盘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各种形式的宣传、销售现场包装、销售人员到位与培训等
第6条营销部经理应根据项目情况,及时做好项目销售规划、组建售楼中心,以配合售楼中心开展各项工作第三章楼盘销控管理第7条销控工作由专案秘书统一负责
专案秘书不在时,由售楼中心合同内勤具体执行,并于第一时间通知营销部经理
第8条售楼员(置业顾问)需要销控单位时,须同专案秘书联系,确认该单位尚未售出可以销控,才能进行销控
第9条专案秘书销控单位前,必须以售楼员(置业顾问)先交客户的认购金或身份证原件为原则
第10条售楼员(置业顾问)应于销控单位得到确认后,方能与客户办理认购手续
第11条售楼员(置业顾问)不得在专案秘书不知情或销控单位未果的情况下自行销控,否则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企业也将严肃处理当事人
第12条销控后如客户即时下订单并落订,专案秘书需将最新资料登记于《销销登记表》上;销控后如客户没有下订单落订,专案秘书需及时取消该单位的销控登记
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由销控员承担
第13条如客户已确认落订,售楼员(置业顾问)必须第一时间向专案秘书汇报
第四章认购管理第14条定金与尾数(1)售楼员(置业顾问)必须按企业规定的订金金额要求客户落订,如客户的现金不足,售楼员(置业顾问)可争取客户以企业规定的最低订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