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章税收筹划基础思考题1.为什么有效的税收筹划和税负最小化不同?税收仅仅是众多经营成本中的一种。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必须考虑到所有成本,要实施某些税收筹划方案,可能会带来极大的商业重组成本。在交易成本高昂的社会里,税负最小化策略的实施可能会因非税因素而引发大量成本。例如,预期雇主的税率下一期会上升,而雇员的税率保持不变,雇主将雇员的报酬递延到下一期支付能够节约雇主的税收支出。但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公司破产,雇员将处于无法获得支付的风险之下。雇员可能据此要求一个额外的报酬(风险报酬),以补偿其额外承担的风险。因此,税负最小化策略可能并不尽如人意。企业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减轻税收负担。但是,税收负担的减轻是以企业整体收益增长为前提的,税收负担的减轻并不等于企业总体利益最大化,也就是纳税最少的方案并不一定是财务利益最大化的方案。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只从税收角度考虑,还应结合自身业务的发展,以利润不断增长为最终目标。2.为什么税收筹划者不仅要知道某一特定交易对其本身的税收影响,还要知道对其他交易方的税收影响?请举例加以说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个参与者,其利益的得失往往影响其他市场交易者。企业通过税收筹划降低了自己的税收负担,但有可能造成了其他交易方税收负担的上升,从而引发交易成本的提高,进而影响企业自身的经营行为或使交易费用增加,最终降低企业的经营利润。因此,在税收筹划时,应设计、选择使其他交易各方税收负担保持不变甚至降低的税收筹划方案,因为只有这种使其他交易方利益不受损的方案才是切实可行的方案。例如,在增值税纳税筹划中,一方由于增值率较高在纳税人筹划中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虽然降低了自身的税负,但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销货时购货方无法抵扣该项交易的进项税额,即便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购货方也只能抵扣小额进项税额,这便使得交易对方的税负有了一定增加。3.你认为税后收益总是低于税前收益吗?请举例加以说明。不一定。纳税人不应因看重节税带来的收益而过于强调节税,而应考虑财务利益的最大化。纳税人的财务利益最大化除了要考虑降低税收外,还要考虑纳税人的综合经济利益最大化;不仅要考虑纳税人现在的财务利益,还要考虑纳税人未来的财务利益;不仅要考虑纳税人的所得增加,还要考虑纳税人的资本增值。在一般情况下,税收负担的减轻意味着纳税人股东权益的增加。但在某些情况下,税负的降低并不会带来纳税人股东权益的最大化。例如,由于税法规定纳税人的借款利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因此纳税人为了利用财务杠杆原理追求节税效应,就要进行负债经营,当负债利率低于息税前的资金利润率时,利用负债融资就可21以提高所有者的权益利润率;反之,利用负债融资反而会降低所有者的权益利润率,所有者权益利润率会随负债比例的升高而下降。4.请举例说明税收筹划、避税与逃税的区别。避税是纳税人在熟知法律及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在不触犯税收法律的前提下,通过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等一系列涉税行为的安排,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的活动。避税的最大特点是非违法性,它包括利用合法手段,如各种特定税收条款或税法中缺乏的某些条款(即税法漏洞),而引起的应税义务的减少。从法律角度分析,避税分为顺法意识避税和逆法意识避税两种类型。顺法意识避税也称积极性避税,是顺应税法的立法意图,它不会影响或削弱税法的法律地位,也不会影响或削弱税收的职能作用。例如,纳税人利用税收的起征点避税或设立高新技术产业适用低税率以规避高税率等。再如,在对烟酒实行高税率政策的背景下,纳税人通过减少烟酒的消费量以达到少纳税的目的,这是一种顺法意识的避税行为,与国家的税收政策导向一致。逆法意识避税也称消极性避税,是与税法的立法意图相违背的,甚至是利用税法漏洞进行的规避税负行为。例如,纳税人通过转让定价手段把高税率子公司的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子公司的行为等。税收筹划所做的筹划行为与国家税法的立法意图是一致的,它充分利用国家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不同涉税行为的税法规定,通过事先的筹划安排,以达到减轻税负之目的。由于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