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场内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员、道路安全运输管理,预防各类道路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规范施工项目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施工场地内使用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施工作业所需用的汽车起重机、自卸翻斗车、砼罐车、拖拉机、农用车、客货两用车等各类施工车辆,也包括项目施工服务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施工班组、材料供应商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第四条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部对项目部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物资设备部对项目部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保卫科负责项目施工服务车辆的日常安全管理
第五条项目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项目施工车辆的场内道路运输安全检查;项目物资设备部负责项目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部施工服务车辆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项目经理为场内道路安全运输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分管领导对本项目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第七条所属项目部机动车辆的管理部门、作业队、班组负责人、材料供应商,对所管辖的机动车辆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运行、维修等管理规章制度
(二)做好机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维修、保养和运输调配工作
(三)组织驾驶员、维护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四)负责办理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相关证件的审验和缴费工作
(五)发生场内道路安全事故及时报告,配合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在县道X287行驶时,必须服从交通协管员的指挥;在学校辖区行驶必须慢速,不得按喇叭,严禁在学校上学、放学时间通过学校辖区
第八条项目安质部负责对新进场的驾驶员进行审查并备案
驾驶员在施工现场从事驾驶工作必须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