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法治文化建设的对策建议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等新部署新要求,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根本纲领和行动指南。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重要内容,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强大精神力量,也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内生动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发展阶段,广大干部群众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更新思维理念,创新方式方法,肩负起新的历史使命,大力推进海南法治文化建设,为建设美好新海南提供强有力的法治精神支撑。构建法治文化工作新格局。我省应当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法治海南建设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将法治文化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全过程,纳入美好新海南建设的总体布局。强化省委全面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在法治文化建设领域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协调督促等职能,整合政法和宣传等部门力量,组建权威高效、权责统一的法治文化工作机构,加快制定省域法治文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法部门各尽其职、宣传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和公众协同参与的法治文化工作新格局。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利用法律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过程普法、围绕热点难点问题普法、法律职业群体以案释法等机制,让立法、执法、司法实践过程成为全民法治公开课。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建设方向,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德才兼备、专兼职相结合的高素质特区法治文化工作队伍。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完善中心组学习、讲座、培训、研讨、重大决策先行学法、考试、述法等制度,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促使“关键少数”在厉行法治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组建法治海南理论研究中心,组织多学科多领域专家打造智库团队,为我省法治建设提供高质量的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持。建立法治文化服务新机制。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精准普法工程和法治扶贫工程,准确把握各地区法治文化服务的特点,建立健全群众法治文化需求跟踪机制和法治文化产品服务订单式供给机制,探索建立驻村法治副主任、村法律顾问等制度,推进法治文艺下乡、乡村社区法治讲堂等活动,向基层群众宣扬综合治理、法律服务、土地承包、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法律知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统筹建设集法治宣传、法治教育、法律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法治文化综合服务中心,把法治元素融入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逐步建成覆盖城乡的法治文化设施和服务网络。充分发挥企业、非营利组织、社会团体、民间志愿者等在法治文化服务中的作用,鼓励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法治文化领域,探索将财政投入以直接拨款为主转为购买服务、项目补贴、基金化等多种方式并举,创新“政府-市场-社会”共建共享的法治文化建设模式,实现由“政府一家管”向“全民参与”转变,提高法治文化服务社会化水平。探索法治文化产品供给新路径。实施法治文化精品工程,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具有海南特色、反映时代风貌的法治文化系列出版物、广播电视节目、专栏专刊、歌曲、琼剧、(微)电影、电视剧、动漫等作品,推动法治文化与地域文化、民族文化、行业文化相融合。探索建设法治文化博物馆、展览馆、主题公园、文化长廊,推动法治乡村、法治乡镇、法治县、法治城市等创建评比活动,构建立体化法治文化传播网络,让人民群众走近法治、参与法治、拥护法治。组织开展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三十周年“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制作“法治海南”专题纪录片,积极传播我省法治建设的历史成效和最新成果。创办常设性的“法治海南论坛”,围绕法治海南重大议题交流研讨,打造知名法治文化品牌论坛。以电视、网络等媒体为平台,开设“法治海南大讲堂”,让法学专家和法律工作者走进电视、走进网络,以多种形式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打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