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事迹材料宁城县汐子镇柏林蒙古族小学宫永军宫永军,男女,生于1983年11月,中共党员,现任宁城县汐子镇柏林蒙古族小学分管德育工作和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在担任学校法治宣传和安全管理工作期间,他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创造性的工作方法,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了学法、用法水平,不断将普法工作逐步引向深入,加强师生的安全方法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在全校师生中逐步形成遵纪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较好地促进了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他们的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宁城县汐子镇柏林蒙古族小学是一所民族完全小学,目前在校师生近170多人,并且大多数都是3-12周岁的未成年人,安全意识薄弱、、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和防范意识较差。作为学校的普法宣传和安全员,该同志深刻认识到了这一点,为了确保学校师生能平安度过在校学习、工作的每一天,始终把法治宣传和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安全工作是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保障。作为自2006年担任柏林蒙古族小学分管德育和安全主任和副校长以来,深刻认识到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她带领教师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基本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依法治校、以法育人的重要性。增强了广大教师的法制意识,形成了自觉守法和依法执教的良好风气,提升了教师的职业素养,使学校赢得了社会的信任和领导、群众交口称赞,自上任以来一直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以“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为工作目标,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将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并以此保障学校正常工作的开展。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我对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落实常抓常管,狠抓狠管,在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秩序、消除安全隐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自分管安全工作以来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确保了校园的安全与稳定。以充分利用好学校主阵地的资源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以学校为主阵地突出对学生从正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使与学生生活和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普及。通过讲解法律、法规使学生了解了我国法制体系自觉地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同时充分利用课堂进行法制教育做到了教学有计划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上课有教案课时有保障。政治课穿插法律知识作到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学生的道德观念、法制观念。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使与学生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基本普及。另外配合重大节日、活动和课外阅读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该同志在教育方法上注重传授法律知识与提高法律意识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与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的治理相结合普法教育与依法执教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形成了我校的特色。积极向家长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开展各项工作中,她能够做到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努力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教育政策、法规,在工作作风方面做到讲时间、讲效率、认真负责,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高兴不高兴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能够遵纪守法,勤政廉洁,维护学校形象和个人形象,树立了良好的教师形象。该同志始终坚持上级有关法治和安全工作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思想,以“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以“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实”为自我要求,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做到面面俱到,以面促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以制度为纲,以落实为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责任落到实处,工作做到细处,齐抓共管,确保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学校安全工作是社会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校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法治和安全工作的指示,切实加强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