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焱聂焱讲讲授授形式逻辑学一、“逻辑”(Logic)的含义原义为:思想、言辞、理性、规律等
在现代汉语里指:(一)客观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二)思维的规律、规则(三)某种特殊的理论、观点或看问题的方法(四)逻辑学: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以及人们认识现实的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
第一章引论第一节认识、思维和逻辑逻辑学形式逻辑辩证逻辑传统形式逻辑现代形式逻辑演绎逻辑归纳逻辑数理逻辑模态逻辑多值逻辑认识逻辑时态逻辑模糊逻辑二、逻辑学的构成(普通逻辑)逻辑学的三大发源地:古代希腊、古代中国、古代印度三、思维(一)什么是思维思维是人在脑子运用概念以作出判断和推理的过程,是人脑对于客观世界的间接的概括的反映
思维的基本形式:概念、判断、推理(二)思维的基本特性:抽象概括性、间接性、同语言的不可分割性1.抽象概括性:思维能够从个别事物的各种各样的属性中舍弃表面的、非本质的属性,把握一类事物的内在的本质的属性
2.间接性:思维能够根据已有的认识经过推理得到新的认识,并不停留在直接认识而止步不前
3.同语言的不可分割性:思维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是借助于语言来实现的,思维形式总是表现为一定的语言形式
第二节普通逻辑学的对象和性质一、普通逻辑学的对象(一)思维的逻辑形式:人们的思维过程都要概念、判断和推理来承担和表现
概念、判断和推理是思维的基本形式
反映在概念、判断、推理中的特定对象及其属性就是思维的具体内容
思维的具体内容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赖以联系的构造方式就是思维的逻辑形式
思维的逻辑形式是从具有不同内容的思维形式中抽象概括出来的,是该类思维形式所共有的
如:一切S都是P有的S不是P如果P则Q或者P或者QP并且Q一切M都是P,一切S都是M,所以,一切S都是P在思维的逻辑形式中有“常项”和“变项”:常项:在一个逻辑形式中保持不变并决定这种形式的逻辑特性的部分
变项:在一个逻辑形式中可以用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