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4.3.B高压容器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一、高压容器及附属仪表校正检验:1、新购置高压容器启用前,须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合格的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依据《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的规定定期对高压容器进行检测,超出有效期限或检测不合格的高压容器禁止使用;3、高压容器的附属各类仪表(夹套压力表、内室压力表)和安全阀需要定期检测,有效期为一年。不合格的仪表或安全阀须及时更换。超出有效期或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使用。4、各类检验检测报告原件存医学装备管理处备查。二、高压容器操作人员资格认证:1、高压容器操作人员均需经过国家相应机构培训考核合格的具有相应特种设备操作资格的专职人员,无资格认证人员不得操作高压容器设备;2、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原件存设备使用科室备查,医学装备管理处留存复印件,需定期核查。证件出有效期的人员不得操作高压容器设备;三、高压容器规范操作:1、操作人员需熟知设备性能及操作要求,按操作规程使用;2、开机前检查密封圈、前封板、门板、直线导轨有无杂物和损坏;检查障碍开关及锁紧有无异常,用干净的棉布进行擦洗;3、打开高压容器连接的蒸汽源及水源开关时,首先检查其压力是否达到核定标准,水源压力是否达到规定值;4、设备运行中操作人员不得远离设备,应密切观察运行状况,如有异常,及时处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5、运行结束待室内压力回零后,方可打开后门取出物品;6、使用结束后,打开舱门,切断设备控制电源和动力电源或空气压缩机电源。关闭蒸汽源,供水阀门及压缩空气阀门。四、高压容器日常保养每日工作完毕,高压容器内外及其操作间应保持清洁,将舱内污物清洗干净,每周一次保养。进气与进水管路上的过滤器,半年清理一次以防杂志堵塞。6.9.4.2B特种设备自查和监测记录6.9.4.3B1计量器具管理制度1.在上级计量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医院计量管理工作由分管院长领导,设备科负责,医院临床设备科内应建立专门的计量管理机构,有专人进行计量检测和检定工作。各科设计量员<兼职>,建立计量管理网络。2.按照《计量法》的要求和有关的规定,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由专人(计量管理员)负责管理和协调。统一管理全院的计量工作。3.统一建立全院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台账、分户账、分类账,保管好有关的技术档案和检定证书。4.加强与计量检定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年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5.随机地对在用计量器具进行抽检,停止使用超期或不合格的计量器。6.年度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执行情况列入科室考核,对违反计量工作制度产生的后果,报领导作相应的处理。6.9.4.4B1计量设备及使用科室清单6.9.4.4B3计量鉴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