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钢结构检测取样方法及数量第一部分:见证取样检测一、钢材质量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对钢材进行化学成分分析和力学性能的抽样复验:(1)国外进口钢材;(2)钢材混批;(3)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4)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5)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6)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1、化学成分分析(主控项目)(1)检验指标:碳、硅、锰、硫、磷及其他合金元素(2)依据标准:《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GB/T20066-2006《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3)取样方法及数量:钢材化学成分分析,可根据需要进行全成分分析或主要成分分析
所采用的取样方法应保证分析试样能代表抽样产品的化学成分平均值
分析试样应去除表面涂层、除湿、除尘、以及除去其他形式的污染
分析试样应尽可能避开孔隙、裂纹、疏松、毛刺、折叠或其他表面缺陷
制备的分析试样的质量应足够大,以便可能进行必要的复检验
对屑状或粉末状样品,其质量一般为100g
可采取钻、切、车、冲等方法制取屑状样品
不能用钻取方法制备屑状样品时,样品应该切小或破碎,然后用破碎机或振动磨粉碎
振动磨有盘磨和环磨
制取的粉末分析试样应全部通过规定孔径的筛
钢材化学成分的分析每批钢材取1个试样
2、力学性能检验(主控项目)(1)检验指标:屈服点、抗拉强度、伸长率、冷弯、冲击功(2)依据标准:《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验制备》GB/T2975-1998《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3)取样方法及数量:应在外观及尺寸合格的钢材上取样,产品应具有足够大的尺寸
取样时应防止出现过热、加工硬化而影响力学性能
取样的位置及方向应符合GB/T2975-1998附录A的规定
当工程没有与结构同批的钢材时,可在构件上截取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