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从汉到元中央集权制度的发展一、中央集权的发展1
地方行政机构的发展演变⑴秦:郡县制(见上节内容;钱穆:中国古代“前一段落为秦以前的封建政治,后一段落为秦以后的郡县政治
⑵汉:①郡国并存:汉高祖平定天下后,吸收周朝和秦朝教训,实行郡国并存的地方行政体制
这些同姓诸侯国在汉初稳定局势和平定诸吕之乱的过程中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后来,封国日益强大,威胁中央政权,汉景帝时酿成了吴楚七国之乱(吴王刘濞联合其他六国诸侯王发动叛乱)
经过汉景帝“削藩”和汉武帝“推恩令”,王国势力被削弱,诸侯王被解除军政大权,只能衣食租税,封国名存实亡
(“推恩令”:诸侯死后,除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其他子弟可分割王国的部分土地成为列侯,由郡统辖,结果王国越分越小
《西汉会要》:“汉祖龙兴,取周秦之制而兼用之,其亦有意于矫前世之弊矣
”)②刺史制度:汉武帝后期,将全国分为十三个监察区,称为十三州部,每州部设刺史一名,代表中央监察地方
东汉末年,州成为郡的上级机构(刺史改称州牧),地方行政体制由郡、县两级制变成了州、郡、县三级
(附:在楚汉战争中,刘邦为了联合力量打败项羽,分封了一些重要将领为王
刘邦即位后开始铲除异姓王
刘邦在翦除异姓王的同时,又分封了一批刘姓子弟为王
刘邦在总结秦亡的原因时,除了确认暴虐是主要原因外,还认为没有分封同姓子弟为王也是秦短命的关键所在
在经济凋敝的条件下,刘邦也无力直接控制全国,想依靠刘氏宗族的力量,作为皇权的屏障
刘邦晚年和群臣杀白马盟誓:“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
以同姓王代替异姓王,在当时确曾起到拱卫中央皇权、巩固刘氏天下的作用,但也种下了叛乱和分裂的祸根
)⑶隋:①隋文帝时减去郡级区划,保留州、县两级制
②隋唐实行科举制,打击士族势力
⑷唐:①唐太宗时,又依山河形势,分全国为十道,作为监察区
唐肃宗时,道成为州、县之上的行政实体,地方体制变为道、州、县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