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全面加强公司各仓库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相关安全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请各部门严格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一、仓库安全责任1、仓库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2、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3、仓库物品应当分类,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不得混存,严禁在消防通道堆放货物,严禁堵塞消防门及消防器材
库房五距是指:1)顶距:距离楼顶或横梁50厘米;2)灯距:防爆灯头距离货物50厘米;3)墙距:外墙50厘米,内墙30厘米;4)柱距:留10-20厘米;5)垛距:留10厘米
易燃物品还应留出防火距离
4、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5、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照明灯具、电器设备的周围和主线槽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0
6、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
必须拉闸断电
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等家用电器
7、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
8、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确保消防器材有效
9、落实仓库温度、电源安全管理责任和24小时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10、组建专职、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方案,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11、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