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的顺序与会计分录公司向股东分派股利,应按一定的顺序进行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第一步,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
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第二步,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按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基数,不是可供分配的利润,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税后利润
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才能按本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数
这种“补亏”是按账面数字进行的,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关键在于不能用资本发放股利,也不能在没有累计盈余的情况下提取盈余公积金
第三步,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第四步,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利润分配会计分录1、将本年利润转入利润分配借:本年利润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所得税的缴纳,比例25%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所得税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税后利润的10%以上)、公益金(税后利润的5%以上)和任意盈余公积(根据公司规章规定的比例计算)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如有优先股
应在‘任意盈余公积’前分配股利4、分配股利(根据董事会决议)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贷:应付股利5、结转利润分配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股利6
以盈余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借:盈余公积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