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纪实类数字照片技术规范根据近年来国内外不少摄影展览、比赛和评选中出现的新闻纪实类数字照片真实性争议,为维护新闻纪实类数字照片的真实性原则,在参考国内外各相关机构各类行业规范的基础上,中国摄影家协会和中国新闻摄影学会组织相关专家多次研究讨论,近日联合制定推出《新闻纪实类数字照片技术规范》,并希望新闻摄影工作者、纪实摄影师严格遵守。规范全文如下:一、使用图像处理照片,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二、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三、允许剪裁画面和调整水平线,但不允许因此导致图像对客观事实的曲解。四、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五、允许对整个画面的色相、明度、饱和度及色彩平衡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本色调。六、不允许使用照相机内置的效果滤镜程序功能。七、原则上不允许多次曝光拍摄,特殊情况下使用多次曝光的,应注明“多次曝光照片”。八、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音色调整。九、不允许对照片画面进行拉伸、压缩、翻转。十、胶片照片转化为数字照片,需保留原底片以作为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证据。十一、视频截图作品视为摄影作品,需保留原始视频以作为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证据。十二、必须保留数字影像的原始文件,以作为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证据。今后参赛的新闻、纪实、人文、民俗包括分风光摄影作品,投稿时可要注意了,不要过度去任意渲染色彩色调了,对画面后期处理调整一定要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