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防护棚搭设施工方案一、工程概况二、编制依据: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4、常营三期剩余地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一标段施工图纸;5、常营三期剩余地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一标段施工组织设计;6、国家和地方有关的规范、标准、条例等;三、现场布置:1、施工现场共配备三台QTZ6015,QTZ6514,QTZ160F型塔吊,西侧配电室在与现场工程施工距离较近,在塔吊回旋半径范围之内,必须按安全防护标准搭设双层防护棚
2、施工现场的南侧木料加工间、仓库等临时设施在塔吊回旋半径范围内,根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规定,均需搭设双层安全防护棚
3、在施工现场的其余临时设施如在塔吊回旋半径范围内的(特殊情况如塔吊采取控制措施不在此区域上方旋转吊装作业除外)必须搭设双层防护棚,搭设高度,底层防护板距屋顶不小于500mm,上层防护板与下层之间的距离为500mm;防护板采用用50mm×300mm×4000mm脚手板
四、搭设方法:1、搭设材料的要求:1
1防护钢管应采用ф48×3
0mm的钢管
2防护扣件应采用可全段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
扣件紧固力钜达40N、M—60N、M时,不得超过65N、M时
3搭设前应对所用的钢管及其配件进行严格检查,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裂变的杆件不宜采用,严重锈蚀、变形、裂缝、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准使用
4使用的脚手板材质良好破损、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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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用的钢管和扣件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并经现场取样检测试验合格后,方可全部投入使用
2、防护棚的基础:2
1主要以硬化的道路及场地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