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四项基本制度”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提标扩面。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四项制度”所需资金通知如下:一、合理确定利益导向“四项制度”地方各级财政承担比例根据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四项制度”所需资金地方各级财政承担比例如下:(一)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1、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费500元至100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从每月提高到每月不低于10元,所需资金均按原有渠道安排。2、农村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家庭一次性奖励6000元。3、农村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从落实相应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次年起,夫妻双方每人每年领取不低于300元的节育奖励金,直至年满60周岁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接为止。(二)计划生育家庭保障制度1、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夫妻双方年满60周岁,每人每年领取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1200元。2、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夫妻双方及子女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每年给予不低于70元的缴费补贴,年满60周岁后,基础养老金月补贴不低于120元。缴费补贴提高部分人均每年所需的40元,。3、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属低保户的,夫妻双方及子女在其享受基本保障金的基础上,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20%的比例增发补助,所需资金按照原有渠道承担。4、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需参合资金,县级财政全额承担。第1页共2页5、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减免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50%的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代缴和承担。6、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后,优先入住老年公寓或敬老院,并给予每人年均不低于3000元的补贴,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7、城镇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独生子女家庭,夫妻双方年满60周岁,每人每年领取不低于1200元的奖励扶助金。(三)计划生育家庭救助制度1、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和死亡家庭,夫妻双方的特别扶助金分别从每人每年领取不低于2000元。2、计划生育节育并发症对象,特别扶助金从每人每年领取一级3600元、二级2400元、三级2000元。3、独生子女死亡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3万元;独生子女伤残等级3级及以上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2万元;独生子女伤残等级4级及以下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1万元。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四)计划生育家庭优惠制度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1、农村危房改造优先优惠;子女学前教育入学优先、适度减免费用;子女进入普通高校学习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扶贫开发提供的资金和物资在帮扶标准基础上提高不低于30%;种粮、农机、牲畜繁育、家电下乡等在基本直接补贴标准上提高不低于30%。2、子女高中教育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不低于1500元,所需资金从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安排。3、饮水安全工程免入户材料费和安装费,所需资金由水利部门按既有来源渠道筹措解决。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