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湖南软件职业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由舞蹈队,合唱队,礼仪队三个队组成
第二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受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领导
第三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的宗旨是培养艺术人才
编排和整理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丰富我校师生的校园文化艺术生活,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提高建筑工程学院的声望
第四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的活动以承办校内重要文艺演出以及校际演出交流活动为主,艺术团团员的活动以排练,演出和展出为主
第二章团员一、团员选拔制度1、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成员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学习勤奋,有责任感,自豪感和为我校发展做贡献的荣誉感
2、采取自主纳新、各级文艺晚会选拔、各学院学生会和社团推荐等多种方式吸纳新团员
3、凡在校学生,愿意参加艺术团,并在其中积极学习,提高自身的演出水平,遵守艺术团规章制度,由个人提出申请,经艺术团考核合格,成为艺术团学员
4、各队定于每学年艺术团招新之间招收一定数量的学员,如有需要各队可增加招收学员人数和次数,但必须经过艺术团团长以及领导老师有关指导老师同意
5、各类文艺晚会:成员观看校内外各种文艺演出,学习经验,增进交流,挖掘有文艺特长的学生
二、团员的权利1、参加艺术团的有关会议,接受各类教育和培训
2、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艺术团的工作提出建议4、有权对艺术团的团员提出有根据的批评指导三、团员的义务1、遵守校规校纪以及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2、学习文化课和艺术专业知识,自觉提高业务素质,积极完成艺术团布置的各项任务
3、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艺术团多做贡献
4、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坚决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服从艺术团各级干部和指导老师的安排
四、团员退团制度1、团员不得擅自退团,经学校出资培训的团员,必须学年期满两年
2、对下列成员(学习成绩严重下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