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政府各级主管部门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
(二)负责组织本公司和各级部门安全员进行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安全卫生、劳动保护法等法规学习
(三)负责制定符合本公司安全生产的长远规划
(四)组织制定、修改、审查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其它安全管理制度
(五)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参加操作事故的调查分析
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六)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理工程、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七)对于公司内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制定对策措施
(八)参加公司各种安全生产检查
参加本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
(九)组织编写、修订公司安全系统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安全规章制度
(十)按事故“四不放过”的要求调查处理事故,事故处理终结后,应将资料整理齐全存档备案
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三)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五)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六)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七)组织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九)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十)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