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岗位调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人事调动,完善内部人员配置,给员工营造一个公平竞争、共同发展、能上能下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及集团行政部、储运部员工
第三条调动类别公司员工岗位调动分为晋升、降职、调岗、借调和轮岗
第四条调动原则公司本着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开展员工调动工作
第二章调动程序第五条晋升1
定义:指公司根据员工绩效考评、工作业绩,考察其能力、知识和品格,当达到晋升标准时,调升其岗位或调升其薪酬级别
晋升的具体条件(1)连续三个季度绩效考评分数在95分以上,可进入晋升程序;(2)年度绩效考评105分以上,审议通过后可晋升;(3)个人成绩特别突出,工作能力较强者,可予以晋升;(4)有其它突出贡献,公司高层研究决定给予晋升者;(5)半年之内无被公司行政处罚记录;(6)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在原工作岗位上工作半年时间(含试用期),部门主管级或以上,在原岗位上工作时间一年(含试用期)可以申请晋升
晋升程序管理(1)年度绩效考评之后,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绩效考评结果决定该员工是否可以晋升,并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员工晋升申请
晋升的人数比例不能超出部门年度人员编制范围
(2)人力资源部依据员工晋升原因,并参照公司相关制度对员工晋升的职位薪资给出建设性意见
(3)用人部门与晋升员工面谈,确定晋升的职位、薪资,并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批
(4)审批后,人力资源部将晋升名单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5)晋升公告发布当天内,人力资源部开具《调动通知》
晋升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在3-10天内与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协商工作交接事宜,并填报《工作交接表》,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
(6)晋升员工持《调动通知》到新部门报到当日,由新部门负责人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