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销制度第一章财务报销总体要求第一条票据要求:(一)所有费用单据原则上是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正式发票,“且加盖开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方为有效
收据应为正式的财政非税收据并加盖专用章
(二)发票必须是发票联或报销联;用复写或计算机打印,不得用笔直接填写;存根联、发货联、记账联不能作为报销单据
(三)购物发票或清单上要有明确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否则不予报销
(四)内容要齐全,抬头、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要填写完整,字迹清楚,金额准确,大、小写一致,涂改无效
(五)机打发票一律不准手写
(六)报账时间为事项完成后15日之内
第二条下列票据不得报销:(一)非正规的发票或收据
(二)内容填写不完整、字体无法辨认或有明显涂改痕迹的票据
(三)数量、单价、金额不符的票据
第三条费用报销的其他注意事项:(一)报销凭证必须注明本人所在部门、费用名称、产品名称、事由、发票张数
(二)各种凭证、单据一律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人民币大小写要清楚、规范、一致,小写必须写到分位,没有的用"0"补齐
(三)报销费用时必须填写费用报销单
所有单据按性质分类粘贴填制;发票按内容归类,与报销单向左对齐鱼鳞状粘贴
(四)报销单据下面的签字栏不能打印,必须手签
(五)费用报销单上的摘要须简明扼要、准确规范,不得随便填写;不得将说明性文字书写在发票上
(六)凡签订单次合同的费用报销,需附合同复印件及所有相关附件;凡签定某时间段内连续供货的,在第一次报账时需附合同复印件及所有附件
第四条各项费用报销范围及标准:(一)招待费,按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执行
(二)差旅费,按差旅费管理制度执行
(三)采购人员零星采购的物资,属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须先入库后报销费用,填写原材料采购报销单,附物资入库单、采购发票及物资申购单
(四)其他费用,按预算额度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