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现代农业国际合作有限公司关于中小企业赴境外培训团组安全管理及境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公司因公出国(境)培训团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境外安全风险防范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公司出国(境)培训项目安全有效实施,根据《国家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紧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杨管安委发〔2018〕6号)和杨凌示范区国资委《关于印发紧急开展杨凌示范区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杨管国资发〔2018〕58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出国(境)培训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因公出国(境)培训团组(以下简称:培训团组)安全管理及在境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境外突发事件是指在境外突然发生,对公司培1训团组及其成员的政治安全、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构成威胁或造成损失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以及社会治安等事件
第三条培训团组安全管理及境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按照依法办事、规范高效、协同紧密、妥善处置的总原则实行
第四条公司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外事办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项目报批、实施、总结等各阶段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公司要从充分考虑避开往访国大选、重大节假日或局势动荡等时间节点
在培训项目执行前,须与境外培训机构签订出国(境)培训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对食宿安排、交通及车辆、安全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进行细化和明确
第六条严格实行团长负责制和境外安全责任制,明确团长作为团组管理和安全第一责任人
团组要组建管理团队,并设立安全员,协助团长处理管理及安全事务
团长及管理团队成员名单、境外联络方式须进行备案
第七条公司要按照有关规定,为每位参训人员购买境外人身意外伤害和紧急救援医疗保险,并根据团组成员实际情况,提醒携带必需的药品、器械等
第八条公司要在培训团组出发前,准确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