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中小学德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现实选择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办发〔2013〕24号),切实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针对当前的新形势新要求,现就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增强中小学德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实效性,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体现时代性,加强中小学德育的薄弱环节1.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引导学生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
要深入浅出地讲清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让学生逐步明白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鲜明特色
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和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探索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
改善时事教育,举办中小学时事课堂展示活动,用鲜活事例教育广大学生,引导他们逐步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帮助学生树立积极向上的个人理想,引导他们自觉将个人理想与祖国发展紧密联系起来,为个人幸福、社会进步、国家富强而不断成长
2.加强公民意识教育
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大力开展公民意识教育,培养公民美德,发扬社会公德,增强国家认同,引导广大学生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要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促进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养成遵纪守法、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