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北美大陆上的新体制阿城二中张迁影美国的诞生费城自由钟北美十三个殖民地1776年宣布独立一、独立之初美国的形势二、《1787年宪法》的制定四、两党制的成熟和发展——新体制建立的背景——新体制的建立——新体制的完善三、维护联邦统一的斗争——新体制的维护邦联与联邦的区别◆邦联:权力基础是州;是州的松散联盟◆联邦:权力基础是人民;联邦地位高于州概念解读:邦联——为进行相互贸易或其他的共同目的而组成的一种松散的国家联合,各成员拥有独立的内政外交权力,没有全国统一的宪法、军队与财政,政府集中行使的权力极为有限。松散的极为有限材料二:新英格兰出现的骚乱,我们商业上的不景气以及笼罩全国各地的那种普遍低迷消沉的情绪,在很大程度上,归咎于最高行政机构的无权。邦联制对美国带来怎样的弊端?材料一:英国对美国的商品征收高额关税,并禁止美国的肉、鱼和奶制品输入英属西印度市场,邦联国会因无权管理贸易,而不能采取报复性关税措施来对抗英国和保护本国产业。——引自杨生茂、陆镜生《美国史新编》经济上:没有统一的关税,给英国倾销商品可乘之机政治上:无法保护国家的利益和主权材料三:1782年,尼克拉上校致信华盛顿:“凭借您的卓越贡献,您完全有资格做这个辽阔大陆的君主。”华盛顿回信斥责说:“这封信包含着可能降临到我国头上的最大的危害。”最大的危害指什么?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这段话表达了麦迪逊的什么观点?人都是自私的,所以需政府来管理,以保障每个人的权利和自由;政府由人组成,所以政府也需外来的和内在的监督,防止个人或某个集团专制。材料四: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孟德斯鸠主张在君主国家立法权应该委托给人民代表机关,国王只应该是行政机关的首脑,司法权则应该属于陪审法庭。——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请归纳材料中的观点三权分立1、前提:美国摆脱英国而独立2、必要性:邦联的弊端3、面临新问题:要建立一个中央集权的政府力求在大国中确保共和制。4、理论来源:受启蒙思想的影响(孟德斯鸠)一、新体制建立的背景二、新体制的建立:1787年宪法联邦制原则三权分立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各州中央集权原则保持一定的独立性调和中央和地方的矛盾联邦政府权力参议院批准大法官的任命参议院批准大法官的任命最高法院可宣布法律违宪最高法院可宣布法律违宪国会国会立法权总统总统行政权联邦法院联邦法院司法权有权否决国会立法有权否决国会立法国会国会22//33多数可推翻总统否决多数可推翻总统否决国会可弹劾总统国会可弹劾总统总统任命联邦法官总统任命联邦法官最高法院可宣布总统违宪最高法院可宣布总统违宪分权制衡原则①他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还是军队的总司令,掌握国家的行政大权②总统对宪法负责,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③有权提名和任命政府高级官员④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⑤军事权⑥特赦权总统的权力(行政)白宫美国的总统权力使联邦的行政权保持强有力的地位,成为美国政治制度的一种特点,故称为总统共和制或简称总统制国会大厦国会大厦国会的权力(立法)国会的权力(立法)参议院、众议院弹劾权宣战权审批权立法权最高法院的权力(司法)掌握司法权,对法律拥有最高司法解释权联邦法院联系现实:2003年美国出兵伊拉克1、布什出兵伊拉克需不需要征得国会同意?2、国会如果不同意可以通过什么影响布什出兵?3、二者争执不下会如何处理?1、需要,因为国会必须通过授权法案,国会才有宣战权——二战2、众议院弹劾总统,将他交给参议院审判3、提交联邦法院,联邦法院有权认定总统违宪,宣布他发动的战争无效,总统将面对统治危机选举人团选举人团总统选举总统选举各州选民选出选举人各州选民选出选举人总统总统人民主权原则——总统和议员由选举产生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各州两名,间接选出众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出按联邦比例调和了大州、小州和南方、北方的矛盾如何评价美国1787年宪法材料一:“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