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盈都集团有限公司文件盈集办字[2009]8号关于实施《子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分子公司、集团各部门:为了更好地对集团下属各子公司进行宏观指导与规范管理,实现集团管理一体化,从而保护投资,促进产业效益最大化
浙江盈都集团有限公司特制定《子公司管理办法》,详见附件
浙江盈都集团有限公司二○○九年十一月三日主题词:子公司管理办法通知抄送:都建明梅立勇孙晓立孙显康刘钧蔡尽忠陈建宏浙江盈都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2009年11月3日印发附:浙江盈都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第1页共10页为了更好地对浙江盈都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各子公司进行宏观指导与规范管理,保护投资,促进产业效益最大化,特制定《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浙江盈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对下属各子公司的直属管理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二条各子公司负责人应每季度将总结及工作计划提交董事长
第三条子公司的经营与管理考核目标及方式由子公司董事会、集团公司董事会和集团财务等相关部门每年年初与各子公司负责人确定
第四条各子公司应严格按照集团公布的常规产品经营目录一览表规范经营(详见附件一),若确需经营公司产品经营目录以外的其他产品,需报集团公司总裁办审批(按非常规产品经营提出申请,详见附件二);未经批准擅自经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章行政管理第五条集团公司总裁办不定期对各分子公司ISO9001质量体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尚未建立起质量管理体系的子公司,应根据发展需要适时指导其建立起质量管理体系
第2页共10页第六条集团公司法务部对各子公司重大项目的立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各子公司有法律事务咨询、审核及协助需求时可直接告知集团公司法务部或集团公司顾问律师
第七条各子公司公章、合同章等所有经营用章的刻制、报废、交接等事项办理必须报集团审批,并按要求到集团总裁办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