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政府各级主管部门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
(二)负责组织本公司和各级部门安全员进行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安全卫生、劳动保护法等法规学习
(三)负责制定符合本公司安全生产的长远规划
(四)组织制定、修改、审查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其它安全管理制度
(五)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参加操作事故的调查分析
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六)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理工程、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七)对于公司内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制定对策措施
(八)参加公司各种安全生产检查
参加本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
(九)组织编写、修订公司安全系统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安全规章制度
(十)按事故“四不放过”的要求调查处理事故,事故处理终结后,应将资料整理齐全存档备案
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一)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直接领导本企业的安全机构和全体员工开展安全工作
(二)负责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以及技术标准的执行
(三)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四)监督制定、修订和审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长远规划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构和组织,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
批准落实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六)组织全矿性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
(七)严格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做报告和处理规定»的管理程序,协助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及时研究并落实整改
三、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负责检查对安全生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