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检讨书尊敬的局领导:我叫贱仁,1978年4月22日出生,现年35岁
在日本中学工作,于2010年8月19日违反计划生育超生二胎
今天我郑重的向组织递交这份检讨书
首先是反省我违反了第十八条规定,生育了第二子女
影响了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因为我的错误导致社会上的种种不良的影响,在此我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十分地抱歉
痛定思痛,我认真分析了超生的原因主要有三:第一、意外怀孕,冲昏头脑;再三挣扎,处理欠佳
2004年8月8日产下长子后,本人一直恪守计划生育工作,坚持节育措施
因生产的一些意外因素,长其月经不规则,宫腔镜诊刮后检查出是子宫内膜复杂性增生
医生告知,不可掉以轻心,要引起足够重视,在这几年中自己因为妇科病也去了很多医院,治疗效果甚微,这么多年一直也未再怀孕,2011年12月的时候在一次妇科看病彩超检查中,医生说我怀孕了,当时我很惊讶,因为在历次的检查中,医生都曾告诉我,我已经基本上不可能在会怀孕
后来我自己有去做了胎检,医生告诉我说怀孕已经5个多月快到6个月了,引产已不可能
这话如同晴天霹雳一般,让我久久不能相信这是真的,当时我就懵了
后来回到家中和老公说了这件事情,老公让我留着,我说不行,要是留了这孩子,咱那是违反国家的政策的,我不愿意做违法违纪的事情,后来老公又对我说,你忘了上海的一位医生说过你的妇科病只有再次怀孕、分娩才能痊愈
争吵了很多天,也挣扎了很多天,在家庭的巨大压力下和一想到这么多年东奔西走的全国各地看病,我坚强的意志动摇了,留着吧,说实在的做这个决定,各位领导我也是实在迫不得己,心中十分痛苦
因为我知道,我的做法已经违法了
第二、计生政策,认识不够;思想意识,不够坚定
(1)计划生育我国在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面推行,1982年定为基本国策,到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出台已经经历了30多个年头,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