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工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共同营造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提高办公区域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综合部作为办公区域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位的使用分配及日常管理
第二章工位配备原则第三条员工工位的范围:指员工在办公区内所使用的办公室、工位、及特定使用的区域
第四条公司级领导配备独立办公室
第五条事业部经理原则上配备独立办公室,事业部副经理在办公区配备专用工位
第六条其他部门经理及副职在办公区配备专用工位;第七条基层员工在办公区配备普通工位,原则上一名员工一个工位
第八条临时空出的工位和房间由综合部统一进行分配,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擅自调整或占用空置办公区域
第九条实验室的使用需要提出《工位申请表》(见附件),经相关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后使用
第三章工位的申请第十条新员工入职,应在员工所属部门办公区域内安排工位
如果所属区域没有空闲工位,需向综合部提出申请,统一协调解决
第十一条员工新申请或需要调整工位时,需向综合部提交《工位申请表》(见附件),由综合部统一进行安排
普通员工申请,经使用部门、人事部、综合部签字即可
部门经理(含副)以上员工申请工位,或需要使用其他办公区域,还需行政总监、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由于办公环境有限,新调整职位的人员工位安排,将根据办公环境实际情况进行处理,无对应级别房间、工位可用时,暂不做调整,待办公室或工位空出后再作调整
第十三条公司进行组织结构调整,人员有较大规模变动时,由综合部根据各部门调整后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办公区域的统一调整,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2擅自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员工离职后,空闲工位由综合部统一管理,原则上留作部门备用,但公司有其他需要时,由综合部负责调整安排,部门需服从公司统一安排
第四章工位的日常管理第十五条员工工位的桌、椅、文件柜等物品为配套使用物品,不得擅自调换或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员工离开工位或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