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行政中心工作手册《考勤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正常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人事行政中心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和坐班制退休返聘人员
兼职人员不在本制度适用范围内
第三条人事行政中心职责:(一)人事行政中心可依据本制度,随时对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抽查,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人事行政中心可以进行相应的处理;(二)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下班打卡记录及考勤单据如实统计员工各月考勤情况,不得出现徇私舞弊的情况;(三)负责月度考勤数据统计及考勤单据收集,按时编制《月度考勤汇总表》,经上级审核后按时提交财务中心作为工资编制的依据之一,中心负责人有权对考勤数据进行抽检;(四)负责考勤单据的整理与存档,并对存疑单据进行核实,保证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及有效性;(五)负责考勤机及考勤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报修第二章出勤管理第四条考勤统计周期:按自然月作为月度考勤统计周期,即每月1日至月底
第五条工作时间:一、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不含午休1小时),上下班时间实行弹性工作制,即:上班时间为每工作日08:30——09:00;下班时间为每工作日17:30——18:00
员工须按上班打卡时间自行确定下班时间,但必须保证每日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
二、午休时间为1个小时,原则为12:00至13:00
员工外出就餐的须在13:00之前回司;1/13人事行政中心工作手册《考勤管理制度》如因工作需要导致就餐时间延迟的,可在告知中心(部门)负责人的前提下,外出就餐,但原则上就餐时间不超过1个小时
三、各中心负责人及以上人员的工作时间以CEO确定的出勤时间为准
四、各中心负责人可根据中心(部门)近期的工作强度决定提前下班的时间,但不得超过4小时(含),提前下